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遴选供应商
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
****受****的委托,对“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遴选供应商”进行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遴选供应商
招标编号:****
2、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07月24日9时00分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9室
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入围候选供应商)
| 包号 | 序号 | 中标(入围)候选供应商 | 综合得分 |
| J27 | 1 | **** | 87.86 |
| 2 | 河****公司 | 86.57 | |
| 3 | ******公司 | 86 | |
| 4 | ******公司 | 85.43 | |
| 5 | ******公司 | 84.14 | |
| 6 | 河****公司 | 82.57 | |
| 7 | ******公司 | 82 |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5、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项目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为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9日16时30分。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 159****153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汝女士0375-****573、赵先生0375-****570
财务电话:0375-****620
平台技术电话:152****0901 15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