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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8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一楼B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38-****070
附件:不动产权利公告内容一览表—****办事处东大封村(2545.37平方米).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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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