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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5年稳岗返还条件的**区参保企业信息(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535-****707
联系地址:**市**区华茂街30号
附件:**区2025年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信息(第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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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