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桂北路78****中心****中心
联系方式:0597-****609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 动 产 坐 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1 |
严密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市菁城街**环东路富山配套住宅小区A1地块65幢第1层65-3#车库 |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漳房字第****0206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漳国用(2013)第2855号 |
黄小红 |
登记机构:(印 章)
2025年 0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