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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沥青库库区修缮工程项目第1标段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委员会评审确定:
成交候选人为:****(响应报价:****807.02元)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后3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单位将按规定,确定以成交候选人为中选供应商。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我单位将受理盖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反映客观真实情况的反映书(原件)。反映书应当包括反映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反映人的名称、反映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反映书不客观、不真实,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37****1765
地 址:**省**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异议受理机构:****加工事业部
电 话:188****0603
监 督 部 门:****经营开发部
电 话:073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