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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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遴选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按如下内容执行:

1、遴选文件中报价方式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本次报价方式为响应承诺的方式。供应商需完全响应以下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建设工程类招标代理项目收费为:****协会赣招协字【2021】07号《关于制定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的通知》,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按不高于收费标准的4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项目收费为:****协会赣招协字【2021】07号《关于制定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的通知》,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按不高于收费标准的8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记取。

2、遴选文件中详细评审“营业场所”评分项按以下标准执行:

配有规范的开标、评标场所,场所需配有监控设施等办公设备的得3分。标书代写

评选依据: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提供图片佐证

3、遴选文件中第四章评审办法:

推荐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指响应文件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汇总后,最终结果取所有遴选评审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后总得分低于85分的供应商不进入排名。标书代写

4、遴选文件中详细评审“服务经验”评分项按以下标准执行:

(1)供应商截止2025年7月21日(以公告发布日期为****政府采购项目、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业绩,每项得5分,满分25分。

(2)供应商提供的业****政府采购业绩或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类业绩,每项加2分,最多加10分。

(3)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业绩,如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书面好评,每项加1分,最多加5分。

评审依据:提供业绩项目清单、招标代理合同以及公告发布截图(公告发布媒体仅限于:省级公共**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主管部门授权的网站)。上述业绩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应业绩评分指标的,还需提供招标文件等其他能够体现业绩评分相应指标的材料。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长虹西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079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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