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行政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对象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中介服务 收费性质 | 中介服务 收费标准 |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 | 备注 |
| 1 |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审批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13年第13号)第三条 | 建设单位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参照(赣价房字[2000]6号):500万元以下部分按2‰;500-1000万元按1.6‰;1000-5000万元按1.2‰;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1‰,采取分档累进计收费 | ****物价局、建设厅的(赣价房字〔2000〕6号)文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2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审批局 |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 2.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修正)第十七条 | 项目建设单位 | 相应工程咨询或设计资质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财政审核价) | |
| 3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审查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审批 | ****审批局 |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 2.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修正)第十七条 | 项目建设单位 | 相应工程咨询或设计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财政审核价) | |
| 4 | 供水单位卫生检测技术服务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审批局 |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号******委员会第二十九条 | 申请方 | 取得CMA资质的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5 | 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审批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1号)第七条 | 申请方 | 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6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审批局 |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项目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1.****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2.《****机关审批事项评估评审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发改投资字〔2017〕1230号)执行,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7 | 验资报告、注销清算报告书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审批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 社会团体 | ****事务所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8 | 验资报告、注销清算报告书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审批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事务所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9 |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审批局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 申请单位 | 具有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检测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10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审批局 | 1.《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申请单位 | 具有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检测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11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审批局 | 1.《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申请单位 | 具备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12 | 水**论证报告 | 取水许可审批 | ****审批局 | 《**省水**管理条例》 | 申请单位 | 具备相应技术条件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13 |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审批局 | 《**省河道管理条例》 | 申请单位 | 具备相应技术条件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14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审批局 |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项目建设单位 | 具备相应技术条件资质的中介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15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审批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的决定》 | 项目建设单位 | 具备相应技术条件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16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书 | 河道采砂审批 | ****审批局 | 《**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申请单位 | 具备相应技术条件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17 | 人防工程面积测绘 |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备案 | ****发改委(国动办) | **省实施《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申请人 | 具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参照1.82元/平方米-2.26元/平方米,具体依市场调节为准 |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 号)计费,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18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气象局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2.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第九条 | 建设单位 |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参照1.05元/平方米,具体依市场调节为准 | 市场调节价 | |
| 19 | 雷电防护装置跟踪检测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气象局 | 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五条 | 建设单位 | 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参照1.05元/平方米,具体依市场调节为准 | 市场调节价 | |
| 20 |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 | 林木采伐许可 |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 | ****事业单位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每立方米6元的设计费,总设计方量不足200立方米的加收500元服务费 | 按照(林建协〔2018〕15号)文件规定收取 | |
| 2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和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第35号令)第七条第四款 | 占用林地的企业和个人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编制费按实际使用林地面积5000元/公顷收费 | 依据****协会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第三章相关规定,并结合**省同类项目收费市场行情 | |
| 22 | 机动车检测 | 机动车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局****大队 | ******部令第164号第三章第三节第五十四条 | 机动车所有人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350-399元/辆、普通二轮摩托车130-150元/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160元/辆;皮卡、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营运汽车、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检测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 赣发改费字〔2015〕955号文 | |
| 23 | 县级政府性资金项目预、结算审核 | 县级政府性资金项目预、结算审核 | ****财政局 | 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 | 建设单位 | 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预算编制费用按赣计收费字〔2003〕1177 号规定的70%为上限执行,具体折扣由市场决定;若采取抽筋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每吨6元计算另计费用,每个项目(标段)最低收费500元。****中心审核后,再对中介机构进行误差率等指标考核后审定。 1000万元以下中介结算审核:按《****政府投资项目竣(交)工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龙府办字〔2021〕50号)结算审核费用计取标准执行。 | 1.《**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项目与标准》赣计收费字〔2003〕1177号;2.《**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赣价协〔2015〕9号;3.《关****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委托定价行为规定》赣市财基字〔2013〕7号;4.《****政府投资项目竣(交)工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龙府办字〔2021〕50号 | |
| 24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估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委员会 | 1.《**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规程》(赣卫监督发〔2018〕2号第九条); | 许可申请方 | 具有有效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卫生检测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25 | 净化车间检测报告或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核发、延续 | ****委员会 |
| 许可申请方 | 具有国家相关检测资质(CMA资质)的检测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26 | “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事项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开工放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局 | 1.《****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2.《****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42号); 3.《******厅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19〕5号) | 申请对象 | 甲、乙级测绘资质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 号) 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27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申请对象 | 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按中国****协会文件∕CAGHP-031-201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咨询评估预算标准(试行) 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28 | 宗地测绘 | 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农民建房) | ******局 | 国土**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九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测绘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29 | 宗地测绘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 ******局 | 1.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条; 2.******厅《关于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121号) | 申请对象 | 具有测绘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城镇地籍测绘1:2000,Ⅰ:每幅163829.98元、Ⅱ:每幅191218.66元、Ⅲ:233705.91元;1:1000,Ⅰ:每幅46047.90元、Ⅱ:每幅53775.41元、Ⅲ:58999.09元;1:500,Ⅰ:每幅,12957.24元、Ⅱ:每幅15369.50元、Ⅲ:19179.22元。 |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 |
| 30 | 宗地测绘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 ******局 | ******厅《关于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121号) | 申请对象 | 具有测绘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城镇地籍测绘1:2000,Ⅰ:每幅163829.98元、Ⅱ:每幅191218.66元、Ⅲ:233705.91元;1:1000,Ⅰ:每幅46047.90元、Ⅱ:每幅53775.41元、Ⅲ:58999.09元;1:500,Ⅰ:每幅,12957.24元、Ⅱ:每幅15369.50元、Ⅲ:19179.22元。 |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 |
| 31 | 宗地测绘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局 | 1.《城市勘察测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2.《**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测绘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32 | 宗地地价评估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审批 | ******局 | 1.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一条; 2.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第五章第四条、第六章第三条、第七章第三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1、计费额度100万元及以下,差额计费率4‰;2、计费额度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差额计费率3‰;3、计费额度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差额计费率2‰;4、计费额度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差额计费率1.5‰;5、计费额度5000万元以上-1亿元,差额计费率0.8‰;6、计费额度1亿元以上-5亿元,差额计费率0.05‰;7、计费额度5亿元以上,差额计费率0.02‰。 | ****协会关于印发《**土地评估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赣土协发〔2017〕18号) | |
| 33 |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局 | **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第二章第十四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规划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协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34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局 |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2.《**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3.**省住建厅《关于对城市部分建设项目试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赣建规〔2005〕19号); 4.**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 5.**省住建厅《**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实施细则》(赣建规〔2015〕1号) | 申请对象 | 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35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 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 | ******局 | **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第二十五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七章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36 | 建设工程(建筑、市政)规划设计方案 | 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 | ******局 | **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第二十五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的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37 | 修建性详细规划 | 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 | ******局 | 1.《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3.**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第二十六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协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38 | **分析 | 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 | ******局 | 1.《**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2.**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第二十六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39 | 城市规划技术论证 | 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 | ******局 | **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第二十五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七章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40 | 管线修测 | 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 | ******局 | 1.《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3.**省住建厅《**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赣建字〔2013〕3号)第二十六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协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41 | 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1.权限内采矿权行政许可登记(34个重要矿种除外) | ******局 | 1.国土**部《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第一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42 |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 ******局 | 1.国土**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 2.**省国土厅《**省探矿权采矿权委托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赣国土资发〔2007〕6号) | 申请对象 | 具有评估相应资质的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评估费按矿业权评估价值50万元以下:1万元,50(含)-100万元:2万元,100(含)-300万元:3万元,300(含)-500万元:4万元,500(含)-1000万元:5万元,1000(含)-2000万元:6万元,2000(含)万元以上:10万元,空白地:0.8万元执行。 | 根据《****财政厅 ******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建字〔2011〕59号)文件要求的评估费用预算标准 | |
| 43 | **储量地质报告 | **储量地质报告评审 | ******局 | 国土**部《矿产**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 | 申请对象 | 具有评估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44 | 土地规划 |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 | ******局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 申请对象 | 具有规划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 | |
| 45 | 用地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审批 | ******局 | 《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 项目业主单位 | 具有测绘相关资质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城镇地籍测绘1:2000,Ⅰ:每幅163829.98元、Ⅱ:每幅191218.66元、Ⅲ:233705.91元;1:1000,Ⅰ:每幅46047.90元、Ⅱ:每幅53775.41元、Ⅲ:58999.09元;1:500,Ⅰ:每幅,12957.24元、Ⅱ:每幅15369.50元、Ⅲ:19179.22元。 |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 |
| 46 | 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 权限内采矿权行政许可 | ******局 | **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1〕38号) | 申请方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市场调节价 | |
| 47 | **储量地质报告评审 | 权限内采矿权行政许可登记(34个重要矿种除外) | ******局 | 国土**部《矿山**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 | 矿山企业 | 第三方技术单位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以现场(会议)方式聘请专家支付咨询等劳务费的标准(税前)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建设招投标及项目验收等所聘请的专家,按400元/人/半天支付。 (二)其他聘请专家支付咨询等劳务费,根据聘请的专家类型支付: 1.院士、知名专家、特殊专业人才,可按正高职称专家标准上浮不超过50%支付。高于此标准的,经事先书面请示厅长同意后,按双方协议支付。 2.正高职称(或正厅、副厅级干部)专家,按1000元/人/半天支付。 3.副高职称(或正处、副处级干部)专家,按800元/人/半天支付。 4.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按700元/人/半天支付。 5.中级职称的专家,按650元/人/半天支付。 6.其他职称的专家,按600元/人/半天支付。 每次开展咨询等活动时间不超过两天(含两天)的,按上述标准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按上述规定标准的50%执行。 | ****财政厅关于印发聘请专家咨询支付服务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办〔2016〕33号) | |
| 48 |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址、面积等权籍测绘调查成果 | 不动产登记 | ******局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4.《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 | 申请对象 | 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为帮扶工业企业发展,降低企业成本,工业用地不动产权属调查单宗300亩以上按国家最低标准3折收取, 300亩以下5折收取 | 1.《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2.《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