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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06
我会于2024年11月 6日在****会议室进行了2024年“5.8”公益助医项目实施机构评审活动。****红十字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与申请的 ****医院、****医院、****医院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医院符合所申报助医项目执行要求,确定其为****医疗机构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举报者可通过信函、电话****纪委****卫健委****红十字会监事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人应告知真实姓名。举报电话:139****6867****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816-****900(县红十字会监事会);通讯地址:****中心****办公室,收件人龚毅,电话:180****5959。
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评审结果的,我单位将与所确定单位签订协议,确定单位应按协议做好所申报助医项目执行工作。公示期间确定单位若因反映问题被查实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确定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将按照流程重新挂网公开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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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