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参与课后服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的关键作用,有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全方位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多元需求,切实提升课后服务的整体质量。****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第一版)》相关文件精神,****将通过遴选引入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原则
(一)自愿参与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愿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双层遴选原则。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建立教育局、学校双层遴选机制,规范遴选程序。教育局****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列出“白名单”****学校推荐并向社会公示。各学校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择优选****学校课后服务。
(三)公开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公布的遴选条件、遴选程序和项目清单进行申报,最终遴选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动态管理原则。在规定周期内,“白名单”内的非学****教育局和学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学校反馈,对“白名单”内的非学科机构施行动态管理,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退出机制。
遴选项目
****教育厅研究制定的《**省非学科培训类别项目清单》和《**省非学科培训类别项目补充清单》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安排以下遴选种类和项目:
(一)文化艺术类
1、音乐类:声乐、器乐、作曲、音乐制作;
2、舞蹈类:中国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爵士舞、踢踏舞、霹雳舞、拉丁舞、摩登舞、当代舞、舞蹈鉴赏、舞蹈理论、舞剧、歌舞剧;
3、美术类:绘画、书法、雕塑、工艺、设计类、篆刻、新媒体、摄影、民间工艺(风筝制作、皮影制作、剪纸、陶艺、染织、版画等);
4、表演类:播音主持、语言表演及表达、舞台表演、朗诵口才、演讲、戏曲、曲艺表演、魔术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剧表演、双语播音、双语戏剧表演、普通话、形体训练、礼仪、皮影戏;
5、传统技艺类:中医药、国学、古建筑营造技艺、木刻、木雕、装裱技艺、香道、茶艺、花艺;
其他:文学艺术赏析、影视艺术赏析(影视摄影与制作剪辑、视频编辑、电影赏析)、绘本阅读;
(二)科技类
1、信息技术类:青少年编程、青少年计算机知识普及;
2、科学普及类:科学活动观察、科学探索、科学实验、STEM等综合项目培训;
3、科技实践类:人工智能(AI)、大模型制作、无人机、3D打印、机器人、无线电,其他机械科学、天文、水文、地质、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观察实践探究活动;
4、脑力思维类:启智类拼搭、积木、逻辑思维训练(珠心算、数独等)全脑教育(感觉统合训练、全脑综合能力训练、脑力运动);
5、脑力思维类:培养科学兴趣、提升科学素养、拓展创新能力的培训;
其他:培养科学兴趣、训练科学思维、提升科学素养、拓展创新能力的培训;
遴选说明
(一)遴选对象
1、在**县持有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用状态良好可参与遴选。
2、本方案不适用于线上培训机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职业资格认证、生活技能培训、家政服务(含托管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服务机构。
(二)遴选要求
1、机构资质。所提供相关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须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学校****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人员资质。****办公厅、****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省非学科(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及《**省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同时授课教师品行端正,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类疾病、无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记录,具有相应培训项目的任职资质。
3、培训课程。培训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4、机构信誉。办学行为规范,近三年内无违规办学行为,无因违规办学被教育、**、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等情形,社会信誉良好,在学生、家长、社会中满意度较高。
5、办学资金。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故意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资金监管已按要求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统计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标书代写
(三)、遴选材料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1)提供**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2)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依据《**省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3)提供培训机构上年度年检报告。
(4)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等相关材料。
(5)提供项目计划:内容包括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课时安排等。
(6)自愿提供的反映办学信誉度或家长满意度的其他资料。
2、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遴选程序
(一)区域遴选
1、发布遴选公示。通过“****”公众号向社会发布遴选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的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机构自主申报。根据遴选公告要求,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主向********办公室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3个工作日。
3、组织专家评审。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参与申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逐项评审。同时对申报对象的资质、培训教师资格、项目的可行性、培训场所条件进行复审。
4、公示入围名单。评审、复审通过后,在“****”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入围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清单等,公示期为3天。
5、公布“白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白名单”,同时向非学科类参****学校发布。
****学校招选
1、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办学条件,结合学校发展特色,在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开展、鼓励开展和探索开展的项目,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2、学校组织专人根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能力、办学经验、项目特色、教师资质、健康情况、服务信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面情况进行比选,并提出入选方案。
3、****学校组织各方代表集体研究,最终确定入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并向家长予以公开。学校与入围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1****教育局备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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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
供稿:****办公室
编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