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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 项目名称 |
**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县青年路855号 |
| 招标联系人 |
李军 |
联系方式 |
199****78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县淝河路与子****集团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董浩 |
联系方式 |
0558-****636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投标文件(技术标)仅设计方案为暗标,请明确其他技术标封面(技术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技术标)、授权委托书(技术标)、联合体协议书(技术标)、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材料(技术标)等资料是否可以盖章。回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本修改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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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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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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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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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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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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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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