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华锦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地区民政领域十五五专项规划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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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地区民政领域十五五专项规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有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有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5月-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教育税、建设税等税种;如无需缴税需提
****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4月-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教育税、建设税等税种;如无需缴税需提
****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更正后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市塔乃依北路96号

联系方式:0903-****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沙依巴格区西虹西路219号6栋2层2单元202

联系方式:0903-****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9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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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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