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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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及**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水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1296㎡,深井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1296㎡,景庄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1296㎡,配套水、电等。

2.2 建设地点:**市**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

2.3 计划工期:92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景庄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1296㎡,配套水、电等;二标段:深井村农产品分拣包装大棚1296㎡,磅秤房1座,配套水、电等 ;新水村农产品分拣包

装大棚1296㎡,磅秤房1座,配套水、电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5 :00起至2025-8-1 23:59,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沙****交通局 联系电话:0955-****163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8-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香山乡

邮 编:755000

联系人:石岩

电 话:0955-****72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长**路街道盈华商厦805

邮 编:750000

联系人:左立洋、马海平、马小虎

电 话:0951-****859

代理公司:****

日 期: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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