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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签章 签章完成|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财产保险采购(车险) |
| 类型 |
1文本通知 2修改时间 4暂停开标 3终止开标 5修改评审节点 6投标保证金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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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财产保险采购(车险)补充通知 |
| 内容 | 敬启者: 我司现对【****财产保险采购(车险)】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文件修改,通知如下: 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项第五点关于“服务** (承保经验)”的评分标准,原措辞如下: “起保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与承保过车辆保险每项目年度总保费高于60万元(同一采购人单年度的车险总保费)人民币的项目: 1.有作为独家或首席参与承保车辆保险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加3分,最高得15分; 2.有共同(非首席)参与承保车辆险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加1分,最高得5分; 3.没有参与承保过车辆险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得0分。 ” 现修订为: “起保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与承保过车辆保险每项目年度总保费高于60万元(同一采购人单年度的车险总保费)人民币的项目: 1.有作为独家或首席参与承保车辆保险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加3分,最高得15分; 2.有共同(非首席)参与承保车辆险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加1分,最高得5分; 3.没有参与承保过车辆险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得0分。 ” 招标公告/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修改。 |
| 附件 |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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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东黄路321号 | 地址: | **市**区花屿路3****基地机务楼五楼 |
| 联系人: | 李小姐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92-****917 | 联系电话: | 059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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