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路路北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河北-邯郸-临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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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路**住宅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省**市临****路与东门大街交叉口西北角,调查总面积为69564.75m2(约104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611491°,北纬36.325323°。

本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地块中有一堵南北向的墙将地块分为西部区域与东部区域。地块西部区域主要为耕地,种植玉米、辣椒、西瓜、花生及多种当季蔬菜等,还有核桃树、苹果树、桃树等果树零散种植。****政府储备地块,地块中存在建筑垃圾,于2020年附近居民将自建房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本区域,建筑垃圾以废砖为主,含有少量土方,平均堆存高度约为0.8m,其余区域为耕地。现正常种植。

****规划局计划对地块进行收储,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01月01日)第五十四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2020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市2021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中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局、****规划局、****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邯环函〔2021〕1号)中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农用地”,需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收储后拟改变用地性质,未来规划均为住宅用地,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明确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评价地块各类污染物在特定条件下对人类受体所带来的风险是否超出了可接受的水平。

****规划局委托中壤(河****公司(以下简称“中壤”)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接受委托后,中壤成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小组,技术小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系列文件要求,于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5日进行了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在充分收集地块相关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识别了本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物,于2025年7月15日完成土壤采样,并委托**实朴****公司进行土壤样品检测。**实朴****公司于2025年7月23****实验室样品检测,并于2025年7月出具《**路**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报告》(SEP/HB/E/E257305),中壤在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路**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地块共设置土壤采样点9个,采集土壤样品总数27个(不包括平行样),检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基本45项、有机农药类。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土壤样品各项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对比,本地块现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规划用途-住宅用地)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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