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晋煤业9+10号煤层复采区复采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恒晋煤业9+10号煤层复采区复采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采购)日期:2025-07-25 09:00:00
项目评审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60个工作日;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将文,高级工程师;
参与资格评审投标人业绩:****公司增加3号煤层开采设计项目;
参与资格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公司增加3号煤层开采设计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60个工作日;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郭亮,高级工程师;
参与资格评审投标人业绩:高源煤业150万吨/年矿井设计;
参与资格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高源煤业150万吨/年矿井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煤矿****公司
投标报价:****800.00元
服务期:60个工作日;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姚少武,高级工程师;
参与资格评审投标人业绩:****公司矿井4号煤层二采区复采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
参与资格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公司矿井4号煤层二采区复采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
公示期: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8日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
**煤博矿山****公司、******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一次性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超出异议期不予受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接收部门:****集团****中心
联系电话:0551-****0155
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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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