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现将《******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评估)》公示如下:
企业信息:
我单位******公司****工业园区,甘莫公路以北,101团扎花厂以西地段。本项目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2009年5月竣工实际建设1条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2018年7月****委托******研究所承担本项目验收监测及验收监测表的编制工作,其中废气、噪声委****监测中心****公司)监测。本次对1条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进行验收。****办公厅环办[2015]11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研究所于2018年7月27日-7月28日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进行调查,并结合验收监测结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危废公示:
废导热油HW49(900-041-49)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3日(公示期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