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热值固废处置(工艺变更)项目

审批
吉林-吉林-永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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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141597M陈君
朱成彬**省**市**县
**省**市**县西阳镇**村**金隅冀东环 ****公司厂区内原有机修车间及周边空地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含热值固废处置(工艺变更)项目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县 ******县
经度:126.****293 纬度: 43.****465****环境局****分局
2025-04-01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5〕4号****
2025-02-192986.57
35.84****
912********141597M******公司
****0202MABWA95M76**省****公司,******公司
****0100MA7G6R7M56,****0200MADXP74X1E2025-04-10
2025-06-242025-07-21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含热值固废量9.2万t/a,替代燃煤52337t/a含热值固废量9.2万t/a,替代燃煤52337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固废进场储存:不同厂家的固体废物分别按固**期进场,不在同一天进场,各固体废物单独使用不进行配比,含热值固废由各产废单位运输车辆运至处置车间暂存区分区临时储存,物料进****实验室。(2)上料、打散:由铲车(人工)将物料喂入烘干机上料斗,上料斗下部安装有板链皮带输送机,通过输送机将固废送入烘干机前设置的小仓,小仓内通过打散器将物料打散,再通过双螺旋铰刀输送至烘干机内,双螺旋铰刀是将固废旋转和扬料板将物料扬起,便于烘干。(3)烘干:烘干机内通过引用窑尾布袋除尘器前端热风通过管道进入烘干机对固废烘干,通过**袋式除尘器先进行除尘后,在进入烘干工序。本次烘干机在原有的外风系统上增加内风系统,外风是通过热传导,对流,辐射等多种方式将热量传递给物料,从而使物料温度不断升高,水分不断被蒸发。(4)筛分、除杂;出烘干机物料通过烘干机出口溜子进入螺旋铰刀,输送至细破系统上料板链机,再经小皮带进入密闭滚筒筛,通过密闭滚筒筛将物料粗细分离,细料通过密闭滚筒筛下皮带和除杂设备除杂后进入成品皮带输送至成品暂存区;本项目除杂采用自清式电磁除铁器,在除铁器内部产生强大的磁场,吸引物料中的铁磁性杂质,当铁磁性杂质被吸附到除铁器上时,通过一定的机械装置或电磁力作用,将铁件自动抛出,从而达到自动卸铁的目的。(5)破碎;粗料通过密闭滚筒筛内出口溜子进入皮带,经除杂后进入细破碎机,物料通过细破碎机破碎(<3cm)后进入成品皮带输送至燃料储存车间;(6)燃料储存车间的固废通过翻斗车运输至生物质车间,通过上料斗和皮带称、大倾角皮带进入暂存仓、称、分格轮,再通过风机和管道将物料输送至分解炉。喂料量根据分解炉燃烧情况可随时调节。成品燃料暂存区距离生物质车间100m,生物质车间位于成品燃料暂存区东北侧。成品固废投入水泥窑中替代部分原煤燃烧,为熟料煅烧提供热量。本项目所涉及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生活垃圾(厨余类、木竹类、橡塑类、纺织类、纸类、惰性材料(灰土、砖瓦等))和复合衍生料(木屑、纸屑、塑料、泡沫、海绵、复合毯毡丙纶、座椅、车辆内饰等边角余料、废木材等)均属于可燃烧热值较高的固废。 本次进场的热值固体废物经检验后,含水率不合格的热值固体废物需进行烘干,剩余含水率合格的热值固体废物不进行烘干。物料储存废气由负压吸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A1#)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上料和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1#)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物料储存、上料、破碎废气排气筒颗粒物两日最大浓度为3.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气筒高度15m、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氨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硫化氢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1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气筒高度15m,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的标准限值要求。烘干废气与烘干热源废气经袋式除尘器(2#)+冷凝降温+活性炭吸附(A2#)+窑尾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窑尾原有的110m高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经原有低氮燃烧技术+碱性原料吸收酸性污染物+SNCR脱硝+SCR脱硝+余热锅炉沉降室+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10m高烟囱排放。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窑尾废气中颗粒物两日最大折算浓度为2.6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14mg/m3、氮氧化物两日最大折算浓度为110mg/m3、氨两日最大折算浓度为0.39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标准颗粒物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2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氨10mg/m3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0.0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速率0.33kg/h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两日最大浓度为0.449mg/m3、氟化氢两日最大浓度为0.919mg/m3、汞及其化合物折算浓度1.3×10-6mg/m3、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两日最大浓度为6.935×10-3mg/m3、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 计)两日最大浓度为2.060×10-3mg/m3、二噁英类两日最大浓度为2.9×10-2ngTEQ/m3;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氯化氢浓度10mg/m3、氟化氢浓度1mg/m3、汞及其化合物浓度0.05mg/m3、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浓度1.0mg/m3、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 计)浓度0.5mg/m3、二噁英类浓度0.1ngTEQ/m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车间、物料储存库及上料系统应采用封闭式结构,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料、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差值为0.021mg/m3,氨未检出;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差值为0.5mg/m3、氨浓度1.0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硫化氢0.06mg/m3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物料储存废气由负压吸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A1#)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上料和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1#)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烘干废气与烘干热源废气经袋式除尘器(2#)+冷凝降温+活性炭吸附(A2#)+窑尾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窑尾原有的110m高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经原有低氮燃烧技术+碱性原料吸收酸性污染物+SNCR脱硝+SCR脱硝+余热锅炉沉降室+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10m高烟囱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车间、物料储存库及上料系统应采用封闭式结构,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料、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物料储存废气由负压吸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A1#)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上料和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1#)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烘干废气与烘干热源废气经袋式除尘器(2#)+冷凝降温+活性炭吸附(A2#)+窑尾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窑尾原有的110m高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经原有低氮燃烧技术+碱性原料吸收酸性污染物+SNCR脱硝+SCR脱硝+余热锅炉沉降室+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10m高烟囱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车间、物料储存库及上料系统应采用封闭式结构,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料、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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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71936.512 0 0 0 371936.512 371936.512 /
0 48.117 132.32 0 0 48.117 48.117 /
0 469.627 1018.79 0 0 469.627 469.627 /
0 12.61 213.62 0 0 12.61 12.61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烘干废气与烘干热源废气经袋式除尘器(2#)+冷凝降温+活性炭吸附(A2#)+窑尾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窑尾原有的110m高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经原有低氮燃烧技术+碱性原料吸收酸性污染物+SNCR脱硝+SCR脱硝+余热锅炉沉降室+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10m高烟囱排放。 烘干废气与窑炉尾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重金属等排放浓度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烘干废气与烘干热源废气经袋式除尘器(2#)+冷凝降温+活性炭吸附(A2#)+窑尾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窑尾原有的110m高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经原有低氮燃烧技术+碱性原料吸收酸性污染物+SNCR脱硝+SCR脱硝+余热锅炉沉降室+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10m高烟囱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烘干废气与烘干热源废气与窑尾废气中颗粒物两日折算浓度最大浓度为2.6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14mg/m3、氮氧化物两日最大浓度为110mg/m3、氨两日最大浓度为0.39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颗粒物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浓度200mg/m3、氮氧化物浓度400mg/m3、氨浓度10mg/m3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两日最大浓度为0.449mg/m3、氟化氢两日最大浓度为0.919mg/m3、汞及其化合物折算浓度1.3×10-6mg/m3、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两日最大浓度为6.935×10-3 mg/m;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 计)两日最大浓度为2.060×10-3mg/m3、二噁英类两日最大浓度为2.9×10-2ngTEQ/m3;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氯化氢浓度10mg/m3、氟化氢浓度1mg/m3、汞及其化合物浓度0.05mg/m3、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浓度1.0mg/m3、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 计)浓度0.5mg/m3、二噁英类浓度0.1ngTEQ/m3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0.003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
2 物料储存废气由负压吸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A1#)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上料和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1#)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 存储、上料、破碎废气中污染物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 物料储存废气由负压吸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A1#)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上料和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1#)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217)排放 物料储存、上料、破碎废气排气筒颗粒物两日最大浓度为3.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气筒高度15m、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氨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硫化氢两日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1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气筒高度15m,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的标准限值要求。
3 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车间、物料储存库及上料系统应采用封闭式结构,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料、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浓度限值,硫化氢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车间、物料储存库及上料系统应采用封闭式结构,强化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料、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差值为0.021mg/m3,氨未检出;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0.5mg/m3、氨浓度1.0mg/m3限值要求,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中厂界硫化氢0.06mg/m3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厂区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方法,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要求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厂区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方法,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昼间最大监测值为63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除杂产生的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下落到处置系统内随物料进入后续工序。废旧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须采用防渗漏防腐蚀密闭容器收集,按照危险废物性质、形态不同在危废暂存库内分区存放,其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燃料暂存车间、处置车间及液态废物贮存库设计须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中固体废物贮存相关要求。 本项目能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除杂产生的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下落到处置系统内随物料进入后续工序。废旧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须采用防渗漏防腐蚀密闭容器收集,按照危险废物性质、形态不同在危废暂存库内分区存放,其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燃料暂存车间、处置车间及液态废物贮存库设计须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中固体废物贮存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风险管控和应急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①对窑头、窑尾实施在线监测,并加强管理、维护、保养,规范操作规程等手段,减少设备故障; ②厂区内雨污分流制; ③车间外设有标识,车间内地面采用水泥防渗; ④烘干冷凝水收集池已采取防渗混凝土,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车间内设置了固废储存区,三面已设置围挡; ⑤风险应急设施有:灭火器、铁锹、水桶等应急物资。 ****已按要求,于2024年8月2日重新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220221-2024-24M。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厂区现有主体、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依托厂区现有主体、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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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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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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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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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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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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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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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