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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4MA5P035M9B | 建设单位法人:全夔 |
| 王誉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县 |
| 玉****工业园区****内 |
| ****年产2万吨硫酸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县 **壮族自治区****县 |
| 经度:109.758056 纬度: 22.648056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3 |
| **项管〔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4MA5P035M9B001V |
| 2024-08-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2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4MA5P035M9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24MA5P035M9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广****公司 |
| ****0204MAD40XBW6L,914********118936M,914********7727806 | 竣工时间:2025-04-28 |
| 2025-04-29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6-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45230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万吨硫酸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万吨硫酸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业七水硫酸镁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投料、反应、絮凝沉降、压滤、冷却结晶、离心、母液回流、干燥、收料包装入库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工业七水硫酸镁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投料、反应、絮凝沉降、压滤、冷却结晶、离心、母液回流、干燥、收料包装入库等工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境影响报告书要求: ①废气: 拟建工程产生的投料粉尘、反应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均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8)排放。拟建工程无组织废气为工艺过程未收集的粉尘。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有装置密闭运行,工程设计上采用了耐腐蚀的材料和可靠的密封技术,在管理上注意维修保养。为了有效控制工艺装置区泄漏的有毒有害气体,现场检查过程中,要不断加强泵、管线、阀门、法兰密封等系统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并做好记录。 ②废水: 地表水:拟建工程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全部收集进母液池,回用于生产。 地下水:罐区设置围堰;对风机、泵基础周边设置废水收集设施,确保泄漏物料统一收集至排放系统。对管道、设备及相关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废水的跑、冒、滴、漏。对工程生产车间、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按相应的要求进行防渗。 在厂区的四周分别设置地下水长期观测井SK01、SK02、SK03、SK04及SK05,观测地下水位水质的变化与污染情况。设置完善的厂区及其附近地下水监测网点,定期观测地下水水位和采集水样作水质分析。 ③噪声:采购时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并在安装时增加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在风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并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振动等部位采用隔声罩进行隔声;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以增强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声作用;在转动设备的机座安装减振垫,机体与管道处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布设在室内,内墙应采用吸声效果好的松软材料进行装饰,同时用轴流风机换风;在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如减振弹簧、减振片、减振垫等),以减轻设备转动时产生的振动噪声;水泵底座应安装减振装置,泵体与管道处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搞好厂区绿化,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④固废:压滤滤渣、碱液喷淋塔沉渣,袋装暂存于现有工程固废暂存间,****砖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 (二)环评批复要求: ①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废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泥渣滤液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直接回流至母液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已纳入现有工程分析内容。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未增加废水排放量。 ④废气。氧化镁投料粉尘(颗粒物)经风机负压收集、反应废气(硫酸雾)经反应罐上的负压引风管收集、干燥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均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确保有组织颗粒物、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并确保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⑤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安装基础减震垫和厂房隔声,确保厂界东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⑥固废。压滤滤渣、碱液喷淋沉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⑦风险防范。建设单位需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配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 | 实际建设情况:(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应实际建设情况: ①废气:项目产生的投料粉尘、反应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均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8)排放,实际高度降低2m;生产装置运行过程均密闭,企业定期对泵、管线、阀门、法兰密封等系统的泄漏检测与修复。经监测,项目有组织颗粒物、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废水: 地表水:项目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全部收集进母液池,回用于生产。 地下水:项目硫酸储罐区已按要求设置围堰,对生产车间、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厂区四周设置地下水观测井,经监测,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标准。 ③噪声:项目按环评要求落实降噪措施。 ④固废:项目压滤滤渣、碱液喷淋塔沉渣,袋装暂存于厂区现有工程固废暂存间,交由******公司处置。 (二)环评批复对应落实情况: ①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②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建筑垃圾等均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泥渣滤液、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直接回流至母液池,回用于生产,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未增加废水排放量。 ④项目投料粉尘(颗粒物)、反应废气(硫酸雾)、干燥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均引至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经监测,有组织颗粒物、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⑤经监测厂界东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⑥项目压滤滤渣、碱液喷淋塔沉渣,袋装暂存于厂区现有工程固废暂存间,交由******公司处置。废润滑油现在阶段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收集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⑦企业已按要求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
| 环评报告中排气筒(DA008)高度为20m,实际建设排气筒(DA008)高度为18m,减少2m。根据《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气筒高度要求不低于15m(排放含氯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项目排气筒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硫酸雾,排气筒高度18m,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的要求。根据已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和HJ1035-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工工业》,本次验收的排气筒(DA008)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不涉及主要排放口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情形。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924MA5P035M9B001V;按要求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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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8575 | 0 | 0 | 0 | 0.858 | 0.858 | / |
| 1 | 母液池 | 循环回用不外排 | 母液池 | 无监测 |
| 1 | 负压收集+三级碱液喷淋塔+20m排气筒(DA008)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 | 负压收集+三级碱液喷淋塔+18m排气筒(DA008) | 排气筒(DA008)连续监测2天,监测因子为颗粒物、硫酸雾 |
| 1 | 减振垫 | 项目运营期西、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限值 | 减振垫 | 连续监测厂界噪声2天,每天昼夜各1次 |
| 1 | 罐区设置围堰;对风机、泵基础周边设置废水收集设施,确保泄漏物料统一收集至排放系统。对管道、设备及相关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废水的跑、冒、滴、漏。对工程生产车间、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按相应的要求进行防渗。 在厂区的四周分别设置地下水长期观测井SK01、SK02、SK03、SK04及SK05,观测地下水位水质的变化与污染情况。设置完善的厂区及其附近地下水监测网点,定期观测地下水水位和采集水样作水质分析。 | 项目硫酸储罐区已按要求设置围堰,对生产车间、仓库等进行分区防渗;厂区四周设置地下水观测井,经监测,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标准 |
| 1 | 压滤滤渣、碱液喷淋塔沉渣,袋装暂存于现有工程固废暂存间,****砖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 | 项目压滤滤渣、碱液喷淋塔沉渣,袋装暂存于厂区现有工程固废暂存间,交由******公司处置。 |
| 1 | 建设单位需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配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 | 企业已按要求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
| 依托现有成品仓库乙类仓库四;依托现有固废间、危废间,依托现有浓硫酸储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成品仓库乙类仓库四;依托现有固废间、危废间,依托现有浓硫酸储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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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924MA5P035M9B001V;按要求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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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