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公示
****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农社综函〔2025〕15号)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5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范围
**区范围内的涉农院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参加遴选,往年承担过区级及以**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效果较好的,优先考虑。
二、遴选条件
(一)机构资质
1.具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2.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技推广等;
3.无不良记录。
4.自愿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二)教学条件
1.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基地;
3.具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具备自主招收学员的能力并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
(三)服务与管理
1.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2.提供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等条件和安全保障;
3.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能够依托媒体机构进行宣传。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二)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如实提交《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5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4.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
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6.****基地条件等(往年无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单位,提供与之****基地名单即可);
7.对培训班次的宣传报道;
8.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评审认定
1.实地评估。组织人员对拟遴选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踏查,若发现与申报材料不符,不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2.召开评审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培训机构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对照《2025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进行打分,提出初步遴选意见;
3.将初****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28日****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车丽丽
联系方式:132****2323
地 址:****政府办公楼(6楼农业农村局)
附 件:《2025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模板
附件
2025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申
报
材
料
申报单位(公章):
2025年7月
2025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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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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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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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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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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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类别 |
可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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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经验 |
(近年承担培训任务情况、优势、经验、思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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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资情况 |
(专兼职教师人数、职称、年龄、来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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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场所 |
(办公教学场地面积、最大容纳人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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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设备 |
(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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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训基地 |
(基地名称、地点、类型及面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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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条件 |
(食宿规模、生活用品、交通情况、安全保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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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管理 |
(有关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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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服务 |
(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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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报道 |
新闻发布的题目、时间、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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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培训经验、师资情况、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保障条件、教学管理、后续服务、培训报道等简单表述并附图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2025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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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指标 |
评分说明 |
分值 |
得分 |
| 机构资质 (20分) |
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技推广(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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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有健全的财务部门完善,完善的财务制度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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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年度培育经费开支清晰,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使用范围,未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可提供其他类型的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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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一定的培训经验,上一年度培育满意度达90%以上,无培育经验不得分、满意度低于90%不得分(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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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条件 (55分) |
机构自身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得15分,租借或共享得10分(实地察看)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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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基地5个以上得10分、每少一个扣2分(实地察看和查阅资料)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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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专业多样、来源广泛、层次齐全专兼职教师队伍得10分(查阅资料)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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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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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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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承担60人以上的培育任务(实地察看)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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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自主招收学员(查看资料、现场提问)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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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与管理 (25分) |
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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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娱乐等条件和安全保障(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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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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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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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依托媒体机构进行宣传(查阅资料)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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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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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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