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摩挲河部分河段现状发生变化,原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成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已无法满足当前河道管理需求,为贯彻落实《****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纠偏的通知》(****)文件要求,****办公室组织原作业单位对该河道管理范围开展了成果纠偏工作。现将纠偏区域及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水利厅2018年4月编制)6.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山区型河道,管理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无堤防的**型河道,管理范围为水域、滩地及河岸线两侧一定范围。6.2款规定:湖泊管理范围为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包括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湖水出入口,湖堤及其护堤地,湖水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
二、纠偏范围
**省****市摩挲河河道管理范围线纠偏调整共二处,涉及长度共843.288m。第一处所在位置为巴松村4组河**程桩号为K12+494.209~K12+295.764,调整河段长198.445m;第二处所在位置为巴松村4组河**程桩号为K14+085.721~K13+440.878,调整河段长644.843m,河道划界纠偏调整范围内无已建、**和规划堤防。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摩挲河**市段纠偏区域管理范围线
2.摩挲河**市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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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