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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7188XY | 建设单位法人:李忠军 |
| 李锋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办事处汶秀北路1002号 |
| ****智慧管网研发及智能管道生产应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4-C2924-泡沫塑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办事处汶秀北路1002号 |
| 经度:117.62274 纬度: 36.250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7 |
| **区环报告表〔2023〕0327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7188XY001Y |
| 2025-06-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000 |
| 4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7188X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7188X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3********980740W,913********980740W | 竣工时间:2025-04-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在线网站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PE外护管3000km(其中1180km自用,1820km外售)、螺旋风保温管200km、3PE防腐管500km、钢套钢保温管500km、PE热熔套20km、发泡缠绕保温管200km、塑套钢保温管980km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PE外护管3000km(其中1180km自用,1820km外售)、螺旋风保温管200km、3PE防腐管500km、钢套钢保温管500km、PE热熔套20km、发泡缠绕保温管140km(一期) |
| 2条塑套钢保温管生产线、1条发泡缠绕保温管二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以中国石化2480、黑色母为原料,购置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等设备,经上料、挤出、成型、切割等工序,年生产PE外护管3000km(其中1180km自用,1820km外售);以中国石化2480、黑色母为原料,购置挤出机、压光机、坡边机、覆网机、牵引机、切割机等设备,经上料、挤出、成型、切割等工序,年生产PE热熔套20km;以无缝钢管、硅酸铝针刺、玻璃棉、硅酸镁瓦块等为原料,购置抛丸机、穿管机、穿管平台设备,经抛丸、缠绕、捆扎等工序,年生产钢套钢保温管500km;以无缝钢管、环氧粉末、聚乙烯颗粒、中国石化2480、黑色母等为原料,购置抛丸机、喷涂机、中频加热、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等设备,经抛丸、加热、喷涂、挤出缠绕等工序,年生产3PE防腐管500km;以镀锌铁皮、聚氨酯、PE外护管等为原料,购置抛丸机、开卷机、穿管机、穿管平台设备,经抛丸、捆扎、穿管等工序,年生产螺旋风保温管200km;以无缝钢管、聚氨酯、中国石化2480、黑色母等为原料,购置抛丸机、中频加热、喷涂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等设备,经加热、喷涂、挤出缠绕等工序,年生产发泡缠绕保温管200km;以无缝钢管、聚氨酯、PE外护管等为原料,购置抛丸机、穿管机、注塑机等设备,经抛丸、捆扎、穿管等工序,年生产塑套钢保温管980km; | 实际建设情况:以中国石化2480、黑色母为原料,购置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等设备,经上料、挤出、成型、切割等工序,年生产PE外护管3000km;以中国石化2480、黑色母为原料,购置挤出机、压光机、坡边机、覆网机、牵引机、切割机等设备,经上料、挤出、成型、切割等工序,年生产PE热熔套20km;以无缝钢管、硅酸铝针刺、玻璃棉、硅酸镁瓦块等为原料,购置穿管机、穿管平台设备,经缠绕、捆扎等工序,年生产钢套钢保温管500km;以无缝钢管、环氧粉末、聚乙烯颗粒、中国石化2480、黑色母等为原料,购置喷涂机、中频加热、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等设备,经加热、喷涂、挤出缠绕等工序,年生产3PE防腐管500km;以镀锌铁皮、聚氨酯、PE外护管等为原料,购置穿管机、穿管平台设备,经捆扎、穿管等工序,年生产螺旋风保温管200km;以无缝钢管、聚氨酯、中国石化2480、黑色母等为原料,购置抛丸机、中频加热、喷涂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等设备,经加热、喷涂、挤出缠绕等工序,年生产发泡缠绕保温管140km; |
| 2条塑套钢保温管生产线、1条发泡缠绕保温管二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在运营期要加强各工序和生产运行管理,各类废气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处理处置,确保项目运营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2.挤出、聚乙烯颗粒缠绕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套抛丸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收集后均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排放;塑套钢生产线发泡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合理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喷涂线发泡、固化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排放;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食堂房顶1.5米高排气简排放。 3.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标准;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准》(DB****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有组织油烟排放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1597-2006)中表2“小型”标准。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任意一次浓度值要求。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集、排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公司处理。化粪池、隔油池及管道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 5.做好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封闭车间、合理布局、并采用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落实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期项目不建塑套钢生产线;1#喷涂缠绕保温管发泡、挤出废气,2#喷涂缠绕保温管挤出废气,3PE防腐管固化、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检测结果,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15m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2#喷涂缠绕保温管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检测结果,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热熔套、PE外护管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根据检测结果,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3PE防腐管喷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6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任意一次及小时浓度值要求。项目已按照要求建设了规范的排气筒和检测平台。 厂区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管道。食堂未建设。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公司处理。化粪池及管道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食堂未建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水浓度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项目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设备设基础减振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项目螺旋风保温管抛丸工序、钢套钢保温管抛丸工序、3PE防腐管抛丸工序与喷涂缠绕保温管抛丸工序功能方面可互相替代,因市场需求变动,螺旋风、钢套钢、3PE生产线暂时不建设抛丸机,抛丸工序利用喷涂缠绕保温管生产线抛丸机进行抛丸。螺旋风保温管生产线发泡机暂时不建设,利用原有项目发泡机进行发泡工序。调整后不新增产排污环节及产污种类,不新增产能及产品种类,不属于重大变动。喷涂缠绕保温管污染物种类减少:项目环评中喷涂机器人将聚氨酯塑粉以伞形、雾状和混合均匀的形态均匀喷涂在螺旋**的钢管上,完成喷涂保温层制作,该过程会产生喷涂废气。实际使用的聚氨酯为液态物质,在喷涂过程中不会产生颗粒物废气,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做好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模具、下脚料、铁锈、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生产;废原料桶暂存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油脂、厨余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2、项目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严格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同时,要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加强环境管理。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3、项目不符**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和情形,无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项目投产后纳入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须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单位需在运营期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项目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 4、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1.447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得超过3.102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油脂、厨余垃圾一期不再产生。废模具、下脚料、铁锈、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生产;废原料桶暂存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兴****公司定期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公司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转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2、项目已申请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87188XY001Y。 3、依据项目环评中总量审核确认书(JNLWZL(2022)083),项目所申请颗粒物1.447吨/年、VOCs3.102吨/年,根据项目验收数据监测结果,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211t/a,VOCs为0.422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 食堂未建设,油脂、厨余垃圾一期不再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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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1 | 0.211 | 1.447 | 0 | 0 | 0.632 | 0.211 | / |
| 0.178 | 0.422 | 0 | 0 | 0 | 0.6 | 0.422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pH值为7.6~7.8,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15.18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3.55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8.99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41.5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32mg/L,悬浮物最大日均16.25mg/L,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pH6.5~9.5,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TP8mg/L,TN70mg/L,BOD5350mg/L)。 |
| 1 | 布袋除尘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mg/m3,DA00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DA006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 |
| 2 | 两级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两级活性炭吸附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5.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kg/h;DA004VOCs进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5.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6kg/h,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5.6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69kg/h,去除率80.77%;DA005VOCs进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6.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05kg/h,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5.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63kg/h,去除率84.2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60mg/m3、3kg/h)。 |
| 1 | 基础减振、封闭车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振、封闭车间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高值48dB(A)。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 | 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 |
| 办公楼依托原有办公楼;供水、供电依托原有项目;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堆放区依托原有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办公楼依托原有办公楼;供水、供电依托原有项目;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堆放区依托原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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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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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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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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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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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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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