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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3MB0T17693L | 建设单位法人:**县水利队 |
| 旦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县 |
| ****县**西路18号 |
| **市**县康卓乡纳如村水塘维修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自治区****县 |
| 经度:89.459722 纬度: 28.816389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9 |
| 日行审服环评〔2023〕1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9.25 |
| 11.2 | 运营单位名称:**县水利队 |
| ****2323MB0T17693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0MAE3KBF183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4-10-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23qxub1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原址重建1#水塘(钢筋混凝土结构),改建2#水塘(干砌石水塘),原址重建3#水塘(干砌石水塘),1#水塘原引水土渠改造为钢筋混凝土渠道,长度100m,2#水塘原引水混凝土渠道拆除重建50m、**侧防洪堤拆除重建63m。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原址重建1#水塘(钢筋混凝土结构),改建2#水塘(干砌石水塘),原址重建3#水塘(干砌石水塘),1#水塘原引水土渠改造为钢筋混凝土渠道,长度100m,2#水塘原引水混凝土渠道拆除重建50m、**侧防洪堤拆除重建63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塘:施工准备—基坑开挖—底板浇筑—主体浇筑—设备金具—基坑回填—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2#水塘、3#水塘:拆除现状水塘护坡—扩大基础开挖—边坡及基坑夯实—坝体砌筑—配套工程—投入使用; 防洪堤:基坑开挖—钢筋石笼基础制安—铅丝石笼挡墙制安—基坑回填及堤身填筑—投入使用; 渠道工程:渠道清理—基坑扩大开挖—底板及主体浇筑—基坑回填—投入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水塘:施工准备—基坑开挖—底板浇筑—主体浇筑—设备金具—基坑回填—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2#水塘、3#水塘:拆除现状水塘护坡—扩大基础开挖—边坡及基坑夯实—坝体砌筑—配套工程—投入使用; 防洪堤:基坑开挖—钢筋石笼基础制安—铅丝石笼挡墙制安—基坑回填及堤身填筑—投入使用; 渠道工程:渠道清理—基坑扩大开挖—底板及主体浇筑—基坑回填—投入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纳入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中,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建设对现有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应预先剥离表层土壤,施工完毕后对开挖的表土回填恢复,各种防护措施与主题工程同步实施,加强巡护工作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 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降尘、严禁超载、冲洗车轮、设置围挡、禁止大风天气开展扬尘作业等措施降低对大气影响;施工进行合理布局,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限速和禁鸣。 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处置场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现状水塘底部沉积物自然干化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租赁周边居民房屋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进行清理、播撒草籽,草籽以当地草种为宜,做好迹地恢复工作。做好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管理人员教育。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中,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向****支队、****环境局****分局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了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纳入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中,配备专职环保人员1名,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本项目施工期做好了生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做好减缓措施,设置专门的表土堆放场地,养护剥离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到了迹地恢复工作,恢复区域植被,未对野生动物进行非法捕杀。 施工期加强了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进行了洒水降尘、冲洗车轮、设置围挡,施工车辆限速、未超载,大风天气未开展扬尘作业;施工期合理布设施工机械,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 施工期加强了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集中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现状水塘底部沉积物自然干化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租赁周边居民房屋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施工期加强了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施工结束后拆除了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清理、播撒草籽。 本项目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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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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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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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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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建设对现有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应预先剥离表层土壤,施工完毕后对开挖的表土回填恢复,各种防护措施与主题工程同步实施,加强巡护工作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做好了生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噪声、固废和大气等做好减缓措施,设置专门的表土堆放场地,养护剥离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到了迹地恢复工作,恢复区域植被,未对野生动物进行非法捕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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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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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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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