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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化利用项目(一期10万吨炉渣的处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化利用项目(一期10万吨炉渣的处理)
建设地点:**省**市**区**街道蔡庄村北**市静脉产业园内
公示内容:******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化利用项目(一期10万吨炉渣的处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联系人:张浩冉
联系方式:186****5571
验收组结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批复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对以下要求和建议整改完善后,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要求和建议:完善环保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操作规程及检维修制度。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