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持有的六处矸石山堆弃物(含泥土、沙石、煤矸石等杂物)整体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5517.04 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8-22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资产类别 | 其他 |
| 标的名称 | ****持有的六处矸石山堆弃物(含泥土、沙石、煤矸石等杂物)整体转让 | ||
| 标的描述 | |||
| 标的所在位置 | 详见《****持有的六处矸石山堆弃物(含泥土、沙石、煤矸石等杂物)整体转让明细表》 | ||
| 转让底价 | 5517.04 万元 | ||
| 评估报告文号 | 详见《****持有的六处矸石山堆弃物(含泥土、沙石、煤矸石等杂物)整体转让明细表》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10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但老师 | 联系电话 | 157****0381 |
| 转让方名称 |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市綦****管理委员会 | |||
| 评估备案机构 | **市綦****管理委员会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持有的六处矸石山堆弃物(含泥土、沙石、煤矸石等杂物),预估储量累计约1386.02万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5517.04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标的详情见《****持有的六处矸石山堆弃物(含泥土、沙石、煤矸石等杂物)整体转让明细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工作时间****交易所**直属支所办公现场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在报名时还需提交由意向受让方签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四、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重交所按照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五、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得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降低合同价款或向甲方提出索赔等。若因受让方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八、受让方须在此标的移交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正式进场开始,五年内完成矸石资产处置,分三期实施。 第一期处置:670矸石山,2026年2月底前处置完毕; 第二期处置:范村沟矸石山、蚂蟥沟矸石山,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 第三期处置:**坪矸石山、水井湾矸石山、排矸立井矸石山,2029年12月31日完成。 九、意向受让方在决定受让前需自行踏勘现场。**坪矸石山、670矸石山等六座矸石山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若存在权属争议、经济纠纷或历史遗留问题,均视为项目风险的一部分,由意向受让方在尽职调查阶段纳入风险评估(其中670矸石山、排矸立井矸石山、水井湾矸石山、蚂蟥沟矸石山均存在原煤矸石销售合同或取矸协议到期后,买方或取矸方在矸石山现场布置的设备、设施未撤除情况)。 责任划分:受让方需自行承担上述问题的解决责任,包括协调相关方、支付费用及处理纠纷;转让方在受让方提出书面需求后,可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或协助,但不承担直接责任或费用。 弃权声明:受让方明确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就前述事由,向转让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或额外费用的权利。 十、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此次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叁仟万元整)一次性支****交易所指定账户,交付670矸石山、范村沟矸石山、**坪矸石山;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如提供不可撤销、不****银行****公司保函),****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在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价款,则同时交付剩下的水井湾矸石山、蚂蟥沟矸石山、排矸立井矸石山。如分期付款最终期限到期仍未支付,则每日按照所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分期付款逾期超过6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受让方前期支付的所有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十一、本次六处矸石资产整体转让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期原路径无息退还,第二期矸石资产综合处置利用结束后,转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第三期矸石资产综合处置利用结束后,转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若未按处置期限完成任一期矸石资产综合处置利用的,转让方将扣除该期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在10日内补足保证金的差额,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受让方前期支付的所有价款,并有权追偿损失。 十二、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id=204。 十三、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增值税)价,受让方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四、标的最终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不因移交数量发生变化做调整。 十五、在处置期间,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矸石资产进行整体或部分转包、转卖,不得分包,如发现前述行为,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2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且不予退还受让方前期支付的所有价款,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十六、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七、其他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持有的六处矸石山堆弃物(含泥土、沙石、煤矸石等杂物)项目交易条件》。 十八、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持有的六处矸石山堆弃物(含泥土、沙石、煤矸石等杂物)整体转让明细表》、《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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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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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650.00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集团**支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12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