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白江村东宁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广深公路北石春路、广深公路北石春坑土地厂房1、广深公路北石春坑土地厂房2、广深公路北石春坑土地厂房3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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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广深公**石春路、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1、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2、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3出租公告

****(农村集体资产组)受****的委托,定于2025年08月26日上午10:00****政府对****的广深公**石春路、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1、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2、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3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3010平方米,建筑面积3277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深公**(土名“石春坑”);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20年;

5、交易底价:30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度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市****;账号:992********0004564,开户行:****银行悦顺分理处。(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或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中华人民**国法人 。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30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小于1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2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2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5年08月26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经济**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联系人:余生 联系电话:136 0222 2194

交易机构名称:****(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2510

****(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5年07月25日

附件:广深公**石春路、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1、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2、广深公**石春坑土地厂房3合同初稿.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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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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