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
培****工作室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7-28 |
各****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根据《****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基地****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5年****(以下简称“基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
2025年,全省拟建设不超过5****基地项目和不超过5****工作室项目。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地、各部门原****基地****工作室候选项目各不超过1个。
****工作室候选项****基地****工作室,并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见附件1)。****工作室候选项目领办人为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已****工作室项目的带头人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地各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提供相关资料,报市****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保障厅、财政厅。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通过属地人社、财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省级复核。****保障厅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进行复核,合格的进入项目评审。
(三)项目评审。****保障厅、财政厅制定项目评审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相关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四)项目确定。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保障厅厅务会研究确定,并按要求将项目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保障部和财政部审议。
四、经费支持
****基地****工作室项目的,中央财政分别按照300-700万元/个和10-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申报材料
****基地:推荐函(纸质盖章)、国家****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见附件2,一式4份、PDF电子文档)、国家****基地申报自评表(见附件3、Excel表格)。
****工作室:推荐函(纸质盖章)、****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见附件4,一式4份、PDF电子文档)、****工作室申报自评表(见附件5,Excel表格)。
各地各部门请于8月31日18: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PDF以及Word和Excel版本)发****保障厅、财政厅邮箱,一经报送不得更改,逾期发送的视为未申报。纸质版(4份)邮****保障厅****建设处。相关表格盖章位置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涉密领域项目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报送,申报工作的计算机操作、数据存储等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应对涉密(敏)人员材料进行脱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可****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保障厅
联 系 人:****建设处)
电 话:028-****0567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街54号
财政厅
联 系 人:****保障处)
电 话:028-****5807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南新街37号
附件:1.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
2.国家****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3.国家****基地申报自评表
4.****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5.****工作室申报自评表
******保障厅 ****财政厅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