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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根据《****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市****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区教育****幼儿园评审小组对2025年自愿申报的**市******幼儿园等3****幼儿园;2022年认定的**市****实验幼儿园等5****幼儿园进行综合评审和复核,经综合评审,****教育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认定**市******幼儿园等7****幼儿园****幼儿园,取消**市****幼儿园“****幼儿园”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月28日-8月1日。
公示期间,若对认**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反映,并提交文字说明材料。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材料要真实准确。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单位公章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763—****852
地址:**市**区**镇笔架路3号
邮编:5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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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