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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8号)和《大****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教体字﹝2025﹞17号)文件精神及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和下属单位通过申报前公示、公示情况报告、资格预审、询函等工作程序,报请****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认为张豪志同志申报助理讲师职称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现予以公示。其基本信息如下: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申报职称资格 |
| 1 | 南涧彝****中学 | 张豪志 | 助理讲师 |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共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组织人事股反映。
地址:********中心附楼)
联系电话:0872-****066
****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