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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政策,根据《****财政厅****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企业招工成本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25〕4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企业招工成本补贴)6.0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该项资金支出列入“****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
二、此次下达资金主要是对已实施的三轮企业招工成本补贴政策所需资金进行结算和预下达。一是按照《****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和《****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要求,根据2023年9月一2024年9月各地实际发放人数、发放标准和省级负担比例,结算前两轮企业招工成本补贴资金。二是按照《****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川办规〔2024〕3号)要求,根据2024年10月一2024年12月各地实际发放人数、发放标准和省级负担比例,预下达第三轮企业招工成本补贴资金。
三、请按照制定的资金分配表(附件1)和相关要求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你单位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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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