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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薄改项目-****小学信息化设备购置
三、采购日期:2025-07-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 1 :****教育局
地址:**县**镇虎头街64号
被投诉人 2 :**永信****公司
地址:**市**区金**路25号**市财政惠文住宅小区54栋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7月21****机关提起投诉(顺丰快递送达,收件时间为7月23日上午10时40分许)。
投诉事项1:86英寸智慧黑板技术参数存在排他性,答复理由不成立。
投诉事项2:评分标准中论证要求与项目无关,答复未说明关联性。
投诉事项3:云桌面系统技术参数排斥其他操作系统,答复理由不合法。
2025年7月23日中午12时13分,投诉人****公司通过邮箱发来关于本项目的《撤销投诉申请》。2025年7月25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通过顺丰快递邮寄的关于本项目的《撤销投诉申请》原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书未完成审查程序,投诉人即申请撤销投诉,本机关决定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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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