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比选项目名称:**市**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比选项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比选招标
比选项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开标日期:2025年07月25日
**市**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大写):百分之伍点肆陆(小写:5.46%)
比选人名称:****
地 址:****区**镇新合路
联系人:宁博
联系电话:180****8421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长**路689号拓基C座22楼
联系人: 马 工
联系电话:180****7900
公示期: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3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箱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长**路689号拓基C座22楼,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0****7900。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比 选 人:****
比选代理机构:****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