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县谷硐镇**村,杏山街道谷羊村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10.7429公顷(折合161.143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小组显著位置公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2025年7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县谷硐镇**村,杏山街道谷羊村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10.7429公顷(折合161.143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小组显著位置公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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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