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电站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意见
****政府:
《****政府关于呈报****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项目代码:****)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 679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规定,2025年3月20日至21日,****能源局、******厅、省林业局,****委员会、市水利和湖泊局、****建设局、****园林局,****政府及有关单位,******公司,**省****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在**县对长江勘测规划****公司编制的《****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移民安置规划(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核,形成了初步审核意见。按照要求,设计单位对《移民安置规划(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定本)》(以下简称《移民安置规划》)。根据**省****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技术评审意见(意见附后),经研究,现对《移民安置规划》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规划》****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的要求,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设计深度基本满足本阶段移民工作要求,可作为工程项目核准和实施移民安置的基本依据。
二、基本同意建设征地范围和实物成果。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4478.74亩,其中永久用地2478.17亩,临时用地2000.57亩。涉及搬迁人口266户854人。影响各类房屋面积8.05万平方米。****事业单位2家。工程建设征地影响专业项目涉及交通运输工程、水电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和广播电视工程等;不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涉及采矿权1处。规划设计水平年拟定为2026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至规划设计水平年,搬**置人口为869人,生产安置人口为592人,根****政府意见,搬**置采取进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和进城(集)**置相结合的方案;生产安置采取自行安置的方案。对符合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人口,按规定计列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估算为92860.16万元。本次核定的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是审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的技术经济指标依据,不作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关补偿、补助兑付的直接标准。若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的变化,请按照最新政策和要求执行。
三、严格执行《移民条例》相关规定。请尽快完善项目建设征地等有关手续,在此基础上按要求尽快签订移民安置协议。严格执行《移民安置规划》,认真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及时足额拨付移民资金,全力做好征地移民工作,确保移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加强移民安置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移民监督评估等。工程验收前,在组织移民安置自验和初验的基础上,****政府申请移民安置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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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