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民规〔2025〕2号)要求,决定公开征集一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准及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对象为我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评估机构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类相关内容。
(二)配置评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医学背景的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评估人员应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
(三)具有独立、专业的评估场地,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温度适宜。采取集中评估时,应设立等候评估的空间,评估工作在相对独立的评估室内逐一进行,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宜设立单独的评估室。评估室内物品应满足评估需要,不应放置与评估无关的物品,评估室内或室外有连续的台阶和带有扶手的通道,可供评估使用。楼梯、台阶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平整、防滑。
(四****医疗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等经申请可认定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五)评估机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开办或参与开办养老机构。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8:00前提交相关材料:
(一)《**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材料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签订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
(四)提供评估场所产权证明、配备设施设备后的图片。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所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
(五)提供评估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的证明。
相关材料寄送至****(**市**区**大道6****中心1号楼1304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qq.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23-****2788)。
四、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区民政局对申报机构相关资料开展审查核验,确定评估机构名单。具体结果,****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附件:1.**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
2.**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
3.**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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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附件1
**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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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类型 |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医疗机构 □长护险定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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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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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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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范围(要求包含“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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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人员 |
评估人员人,其中具有医学背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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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场所 |
地址: 面积:平方米(独立评估室㎡) 无障碍设施:□齐全 □部分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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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类型 |
□上门评估 □定点评估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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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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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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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
一、承诺严格按照《**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等文件要求及“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负专业技术责任。
二、承诺严格保护被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不得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评估对象、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评估信息。加强评估人员管理,与评估人员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
三、承诺不在评估过程中推销商品和服务,不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篡改评估结果,不依本机构评估结论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四、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备案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花名册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老年人能力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
医学专业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手机号码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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