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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高山镇高园东路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高政〔2025〕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因工作调整、人员变动频繁,项目一直未审批,现因需履行工程建设,你单位拟申请补办**市高山镇高园东路配套绿化工程项目,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人居绿化品质,完善高山镇绿化工程,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市高山镇高园东路配套绿化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高山镇。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高园东路(六一路-公园路)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总长831米,种植乔落木。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6.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9万元,基本预备费1.6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市财政拨款外,剩余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改革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