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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权利人已过世,根据《山林家庭成员认定及林权登记协议》****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现应于公告征询异议,如对该不动产办理权属证书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第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中心审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的不动产权利有效,将准予登记。联系电话:****596。该不动产情况如下:
原权利人:袁荣兴(已故)变更后权利代表人:袁超
林权证号:龙府林证字(2007)第****020033号
权利内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桃****小组
宗地号:00033面积:17.1亩小地名:山脑
家庭成员:袁超、袁日明、郭华英、黄凡共同共有
村委会已公告(盖****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