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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权利人已过世,根据《山林家庭成员认定及林权登记协议》****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现应于公告征询异议,如对该不动产办理权属证书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第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中心审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的不动产权利有效,将准予登记。联系电话:****596。该不动产情况如下:
原权利人:廖彩庭(已故)变更后权利代表人:廖东升林权证号:龙府林证字(2006)第****020124号
权利内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黄沙管委****小组
宗地号:00127面积:23.5亩小地名:新屋背
宗地号:00334面积:0.8亩小地名:庙下
宗地号:00138面积:2.4亩小地名:对面坑
家庭成员:廖东升、廖永红、李梅玉
村委会已公告(盖****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