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内****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 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干净酸菜(酱腌菜);商标:蒙小菜和图形;生产日期:2025年1月3日;规格型号:500克/袋;抽样基数:8袋;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机构:****研究院(**市食****评估中心)。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公司生产的干净酸菜(生产日期:2025年1月3日;规格型号:500克/袋,商标:蒙小菜和图形,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对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三项,《****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结合国务院2024年2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经综合考虑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等因素,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1、罚款3500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1382.50元整;3、****公司召回的规格为500g/袋的干净酸菜15件(生产日期:2025年1月3日)。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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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