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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经会议审核,拟对买进名等64人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工伤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市人社局举报、投诉,市人社局将严格为举报人、投诉人员保密。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952-****523。
附件:**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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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