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财政金融部 ****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公开征集****银行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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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银行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机制,扩大政策覆盖面,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 ****银行****分行关于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银行****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4〕4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银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与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相匹配的办公地点、硬件设备、信贷**、服务网络和专业团队;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 4.承诺执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利率,并配合落实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等机制。 二、申报材料 1.《****开发区****银行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实施方案(含服务流程、风险控制、贴息对接机制和人员安排等内容); 4.近三年信贷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不良贷款率、风险处置能力及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说明); 5.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2025年8月1日18:00前) 申报银行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开发区****中心****办公室(地址:府前大街59-1****开发区****中心),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rlzybrczx@dy.****.cn。 2.联合评审(2025年8月4日—8月8日) ****开发区****财政金融部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进行评审,重点评估服务能力、风控水平及政策执行可行性。 3.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评审后立即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纳入“****开发区****银行名录”。 四、工作要求 1.**银行须设立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理; 2.严格执行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政策,严禁变相增设附加条件或随意作出承诺; 3.定****开发区财政金融部、****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报送贷款发放、回收及贴息情况,配合开展绩效评价; 4.对虚报材料、违规放贷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联系方式 ****财政金融部:江延金,电话:0546-****207 开发区组织人事部:于 虹,电话:0546-****350 3.《关于印发**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pdf ****开发区财政金融部 ****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