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第2项评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其他团队成员(驻场工程师除外)”的评分细则更正为:
| 评审部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分) |
| 2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其他团队成员(驻场工程师除外) |
评审标准: 一、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经理)具有以下证书的: 1)具有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2)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的得3分; 本项最多得6分。 二、投标人派驻本项目其他团队成员至少3人(项目经理、驻场工程师除外): 1)每有1****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得1分,最高得3分; 2)每有1人有5年以上监理或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最高得3分 证明文件: (1)上述人员证书同一人不能重复计得分。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3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现有员工。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标书代写 (2)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涉及证书的,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①如证****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管理委员会”等合法查询渠道的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 ②如为《中华****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报告,均不得分。 (3)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的,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服务人员页、双方盖章页)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页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如验收或履约评价证明)。 (4)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12 |
12 |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马田街道松白路将石段4253号、4221号,**街道华夏路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联系方式:0755-****7572转2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小姐
电 话:0755-****7572转2316
****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