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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超市经营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一、文****超市经营的海顺陈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03月27日,****管理局****学院****研究所对文****超市经销的海顺陈醋进行监督抽检,****学院****研究所检验,上述海顺陈醋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
2025年04月28日,我局从****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上收到上述海顺陈醋的《检验报告》,2025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海顺陈醋的《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文****超市并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海顺陈醋。
文****超市主动采取召回措施,但由于上述批次海顺陈醋已全部售出,且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召回。
文****超市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视为认可检验结论。我局已于2025年5月19日对文****超市进行立案调查。
现查明,文****超市经营的上述批次海顺陈醋共购进60瓶,购进单价是1.5元/瓶,销售单价是3元/瓶,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80元。文****超市购进上述批次海顺陈醋时已索取购进票据,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进行进货查验。
2.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鉴于文****超市作为食品经营者,已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事先不知道所采购的海顺陈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海顺陈醋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