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2024年12月21日,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35,754.2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5,491.86万元,利罚息余额为232.42万元,垫付费用30.00万元。上述债权本金、利罚****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截至基准日2024年12月21日前,该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主债务人所在地 |
债权本金余额 |
债权利息余额 |
垫付费用 |
担保情况 |
其他情况 |
| 1 |
****金****公司 |
**省**市 |
354,918,553.07 |
2,324,235.50 |
300,000.00 |
保证人:**金****公司; 抵押物:债务人名下位于**市**市高桥街道金科时代天悦小区在建工程抵押,合计抵押面积81,671.07㎡; 质押物:******公司持有的债务人100%股权质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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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354,918,553.07 |
2,324,235.50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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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通过****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网站(https://www.****.cn****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受让本公告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竞价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9时至2025年7月31日13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31,700万元,保证金3,5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若处置公告内容与竞价转让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转让公告内容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0571-****7796
联系人:施经理 联系电话:0571-****3608
联系地址:**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8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057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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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