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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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区宁西街农村供水改造工程由广****公司作为建设业主,****政府****办事处为代建单位负责组织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为******公司(2023年4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为广****设计院****公司(2022年4月公司名称变更为“****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为******公司。项目目前处于已验收待结算阶段,经核查,该项目存在设计变更“先实施,后审批”问题,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区宁西街农村供水改造工程于2021年2月取得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批复文件,概算评审价约为 9901.73万元。2024年6月,施工单位完成项目设计变更资料编制工作并报至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经审核后由监理单位于2024年10月报至建设单位审核确认,项目设计变更涉及12项内容,累计增加工程**费345.59万元,然而该项目已于2022年8月完工,存在设计变更“先实施,后审批”问题,不符合《**市**区水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穗增水〔2021〕2号)第6条“设计变更坚持‘先审批、后变更’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及《****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10号,该文件于2024年修订)第21条“项目合同变更应遵循‘先审批、后变更’的原则”等有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经我局调查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建设单位要充分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依据工程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单位落实处罚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完工结算工作,确保项目收尾工作顺利进行。

(二)鉴于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我局现对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将本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全面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于自查发现的涉嫌违反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流程手续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并引以为鉴,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梳理及规整工程资料,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的时序性,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在**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专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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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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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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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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