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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45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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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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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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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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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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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具有至少31辆小型普通客车(或小型轿车)。(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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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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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内累计租用车辆180天,服务期内供应商需固定31台车辆,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合同签订当日,每台车辆行驶里程小于10万公里且车辆登记年限小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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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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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经过车辆*门审核,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完整,车辆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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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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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按时检车,定期检查车辆健康情况,且按车型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和维护,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出现重大维修的车辆予以更换,保证供给车辆车况优良,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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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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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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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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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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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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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负责车辆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税金、营运费、保险费、管理费等,采购人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的燃油费和车辆过路过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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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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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对服务期内接触到的任何与采购人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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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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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按国家要求按时投保相应的车辆保险(服务车辆必须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含)及以上、承运人责任险或驾乘人员意外险每座50万元(含)及以上,需提供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供应商负责进行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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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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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非“★”号条款为一般性条款,若存在 条(或以上)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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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汽车租赁服务(第2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省**市**区通达街499号
:预览1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5-07-28 19:09:41
报名结束时间:2025-08-01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7-28 16:09:41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