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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2025年**省**市“**鸡师傅”劳务品牌
建设项目支出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关于印发<“**鸡师傅”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人社〔2022〕91号)文件精神,我局与**潭牛****公司达成协议,由**潭牛****公司负责2025年“**鸡师傅”劳务品牌建设项目工作。根据协议,拟向**潭牛****公司支付2025年**省**市“**鸡师傅”劳务品牌建设项目第一笔费用,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即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4日,如对本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地址:**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213室,电话:****0208)
附件:****购买2025年**省**市“**鸡师傅”劳务品牌建设项目支出审核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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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