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7/28
本项目执行强制到案措施谈话场所建设项目施工劳务已由****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劳务进行竞争性比选,确定施工劳务企业。
2.1 项目建设地点:****气象局。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比选范围:
比选人提供的《执行强制到案措施谈话场所建设项目》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计划工期:以比选人要求为准。
3.1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5年 7 月28日起在****集团公司网(http://www.****.com/Index.shtml) 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1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 7 月3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标书代写
5.2 地点为****(**市彭水县下街中央豪庭二楼),具体请登陆****集团公司网(http://www.****.com/Index.shtml) 查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1 本公告将在****集团公司网(http://www.****.com/Index.shtml) 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市彭水县下街中央豪庭二楼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8****8893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彭水县三桂坪路75号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153****2099
下载比选文件--执行强制到案措施谈话场所建设项目施工劳务.docx
下载强制到案措施谈话场所建设项目--劳务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