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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文件编号: |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现将医疗机构有关变更内容公示如下,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拟增加诊疗科目 |
| **县彤工****公司****诊所 | **县棣丰街****花园B3#楼113号 | X射线影像诊断(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与****三楼卫健窗口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书面材料截止2025年8月1日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三楼卫健窗口
联系电话:0543-****042
联 系 人:于俊波
邮寄地址:****三楼卫健窗口
****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