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霞浦县松山街道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预算编制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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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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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县**街道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预算编******局、****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行政****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市公共**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县
2.2 控制价(估算价):28.7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0.13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县**街道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平整工程一期)规模13201.3亩,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和施工临时工程 。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全后1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
2.5 质量要求:满足概预算编制管理办法,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2.6 其他要求:(1)本项目**费(项目投资金额)暂按8000万元,按照(闽招协〔2021〕32号)标准下浮70%计取,发包格20.132万元。(最终造价咨询服务费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作为计算基数,按**省《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标准下浮70%计取,若结算金额超过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按采购合同金额支付合同款,超出部分不额外支付费用。)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因预算编制单位原因,造成预算报审稿与财审审定稿前后工程造价对比值偏差超过3%,应就偏差部分出具详细的说明报告。③预算编制单位应配合招标人做好本项目招投标后的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对工程施工总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核对报告予以复核。④本招标公告中最终发包价格为暂估价,最终按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不含暂列金)作为计费基数,重新计取,计取方式详见附件造价咨询合同模版中的酬金或计取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政府投****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工程造价]
3.3 其它要求: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②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投标人须上传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造价人员,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不予支付造价咨询费。) 注:以上资质及人员要求均需提供相应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标书代写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7月31日23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cn/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中心开标厅标书代写
5.3 交易方式:****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路1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9****1066

**** (招标人)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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