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监理 | ||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监理 | ||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监理评标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7-28 17:30:00 | ||
| 2025-07-31 17:30:00 | ||
| 2025-07-28 16:44:54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无 | |||||||||||||||||||||||||||||||||||||
| 公示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7月24日16时00分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3 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6家,分别是:1.****;2.******公司;3.******公司;4.********公司;5.中申华达****公司;6.**同群****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通****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对参与评审的6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6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电子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查。****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与响应性评审,6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各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部分、投标报价、监理大纲部分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审、比较,并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出各投标人的资信业绩部分、投标报价、监理大纲部分评分标准的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07月24日18时30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3号评标室 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文件及程序确定。 4、定标办法:票决法。 5、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申华达****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26.20% | |||||||||||||||||||||||||||||||||||||
| 质量承诺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施工工期341日历天。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黄惠鹏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4506 |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4、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人员; 5、其他要求:无。 | ||||||||||||||||||||||||||||||||||||
| 业绩 情况 | 1、****牧场片区市政工程监理; 2、**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标段)监理; 3、澳头老**排水整治工程监理; 4、**一路东段(**十路至疏港大道连接段)监理; 5、**中心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监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申华达****公司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27.55% | |||||||||||||||||||||||||||||||||||||
| 质量承诺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施工工期341日历天。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陈逸洲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6842 |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中申华达****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4、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人员; 5、其他要求:无。 | ||||||||||||||||||||||||||||||||||||
| 业绩 情况 | 1、**县城外西街、正西街、正东街、磨子街、东大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 2、****中心创新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六标段); 3、****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项目; 4、**仲恺高新****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项目监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25.17% | |||||||||||||||||||||||||||||||||||||
| 质量承诺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施工工期341日历天。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韩芳腾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9366 |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人员; 5、其他要求:无。 | ||||||||||||||||||||||||||||||||||||
| 业绩 情况 | 1、东江科技园惠泽大道东段拓宽改造工程; 2、**大亚湾狮子山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中韩(**)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东延线)工程监理; 4、**(仲恺)人工智能产业(智能终端)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监理; 5、**五路(新荷大道-塘横大道)市政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6、**省**市**县**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项目(二期)监理; 7、东江科技园5G****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澳头中兴北路368****花园5栋46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2-****576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开发区管理委员****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830 | |||||||||||||||||||||||||||||||||||
| 联系地址 | 惠****开发区中兴五路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8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60)。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8日